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原則上不允許在中心城區規劃新建生產經營性危化品輸送管線。根據《意見》,原則上不允許在中心城區規劃新建生產經營性危化品輸送管線,其他地區新建的危化品輸送管線,不得在穿越其他管線等地下設施時形成密閉空間,且距離應滿足標準規范要求。對于可能涉及危化品管道的施工作業,建設單位施工前要召集有關單位,制定施工方案,明確安全責任,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業,嚴禁在情況不明時盲目進行地面開挖作業;要加大老舊管線改造力度,對存在事故隱患的燃氣地下管線進行維修、更換和升級改造;要加強維修養護,對已建成的危化品輸送管線,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嚴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