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公布對原產于日本、美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聚苯硫醚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商務部初步裁定,原產于日本、美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聚苯硫醚存在傾銷,國內聚苯硫醚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并決定對原產于日本、美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聚苯硫醚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0年10月17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產品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23.3%-220.9%)向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聚苯硫醚可用于纖維紡絲、制膜、涂料、注塑、擠塑、合金等,產品廣泛應用在紡織、汽車、電子電器、機械、石油、化工、航天航空等領域。